剧
团
解放前的越剧演出团体,多数沿用科班时的名称,叫“舞台”或“戏班”,称越剧团者甚少。掌管的叫班长或老板,由其邀集演员、乐队伴奏员及杂务人员组成。班长
(
老板
)
供演职员包银
(
工资
)
、膳食及常用戏具行头,收入统归其所有。演员化妆用品、头饰、彩裤、靴子等均须自备。被定为头肩、二肩的角色,一般均自备“私彩行头”,有的还自雇大衣师傅管理私彩。此外,也有少数非老板掌握的“姐妹班”。
高升舞台
为四明山抗日根据地中共组织领导下的越剧演出团体。原由民间艺人组成,民国
32
年冬编入浙东行署宣传队,
33
年初改称社教队。伊兵
(
周丹虹
)
任指导员、高岗
(
韩秉三
)
为队长,开展改人、改戏、改制的“三改”工作。除排演传统戏外,还根据革命英雄事迹和现实斗争生活,编演《义薄云天》、《血钟记》、《龙溪风云》、《英烈缘》、《红灯记》等现代戏,受到根据地军民的欢迎。民国
34
年
9
月部队奉命北撤,“高升”少数人随军北上,其他人员仍组成戏班演出于浙东各地。
嵊县越剧团
1950
年,县内部分越剧艺人,曾先后组成剡云越剧团、新越越剧团。在巡回演出中,分别被衢县和临海县挽留,改为衢县越剧团、台州越剧团。
1951
年,县又组建新新越剧团,初为民间职业剧团,属县文化馆领导。
1953
年改为嵊县人民越剧团,演职员
50
余人,主要演员有赵俊芳、杜玉琴等。并聘请越剧创始人之一马潮水和男班老演员张荣标为导演,挖掘整理传统剧目。
1954
年后,县委、县府先后调派党员、干部十余人,任剧团党支部书记、团长和编剧、导演、作曲、舞美设计等。嵊县、新昌县合并后,
1959
年成立嵊县人民艺术院,嵊县人民越剧团为下属越剧二团。
1961
年两县分开,二团改名嵊县越剧团。
1964
年后,剧团开始男女合演,立足嵊县,面向农村,先后演出一批自己改编或新创的传统戏、历史剧、现代戏。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后,江青反革命集团诬蔑越剧是“六十年代怪现象”,横加批判和打击,越剧遭到严重摧残。剧团多年积累的艺术资料和戏服、道具被烧毁,正常演出停顿。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,停演十多年的传统戏恢复上演。
1981
年剧团以改编的现代戏《四姑娘》参加省戏剧调演,获演出奖。在
1983
年省第一届戏剧节演出的自编历史剧《汉文皇后》,获演出奖和剧本奖。剧团还连续三年参加省慰问团赴舟山群岛为驻军演出,曾获省劳动模范集体称号。一批优秀演员脱颖而出,旦角演员钱爱玉被评为全国“三八红旗手”,获浙江省青年演员戏曲会演一等奖和省越剧最佳青年演员称号;演员孙水玉被评为省“三八红旗手”,获绍兴地区戏曲会演一等奖。先后曾获省二等奖的还有王玉英、裘伟刚等。
1983
年,青年演员钱爱玉、何英被选送到浙江省小百花越剧团,成为著名越剧新秀。
1985
年,剧团在嵊县和外地流动演出
300
多场次。演出的剧目有《孟丽君》、《雍姬怨》、《汉文皇后》、《泪从笑中流》、《花中君子》等。同年有演职员
54
人,其中编剧
1
人、演员
26
人
(
平均年龄
18
岁
)
、乐队
12
人、其他工作人员
14
人。剧团曾于
1982
年改称绍兴地区越剧团,
1985
年复名嵊县越剧团。
区乡剧团
解放初期,多为农村业余越剧团和俱乐部,后发展为亦农亦艺的区乡剧团。
1985
年底,全县有区乡剧团
32
个,从艺者千余人。
资料来源:《嵊县志》 http://sz.szzj.gov.cn/art/2014/9/8/art_1544074_222748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