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李艳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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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艳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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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类别:演员

李艳芳(1917~2008)  女,演员。浙江省嵊县黄泽镇人,1917年12月出生。1933年10月来上海叙乐茶楼演出,有屠杏花、王杏花、金香凤等。1929年入黄泽新新凤舞台科班学戏,习小生。半年以后随班在浙东一带城乡演出。1937年在温州演出时,开始与姚水娟搭档合作,是年进入杭州大世界演出。1938年1月转来上海,演出于通商、老闸、大中华等戏院。同年8月姚水娟离去,继与赵瑞花搭档至1940年4月。嗣后数月,先后与小白玉梅、魏银凤、陈素娥作短期合作演出。1940年10月,参加越华剧团,再次与姚水娟合作,直至1944年1月。其时正值姚水娟改良越剧之际,她俩轮番在皇后、卡德、龙门戏院,主演了60多部新戏。其中影响较大的戏有《蒋老五殉情记》、《啼笑因缘》、《泪洒相思地》等,一再创越剧场子上座之新纪录,这是其演艺生涯的全盛时期。她嗓音响亮,身材修长,容貌俊美,被观众美称为“时髦牌小生”,红极一时。1944年1月,与姚水娟分手。从是年9月起至1946年5月下旬,先后与筱丹桂、金香琴、傅全香搭档,演出于国际、天宫、红宝等剧场,上演了20多部新戏。其中与筱丹桂合作主演的有《姊做媳妇妹做婆》、《杨乃武与小白菜》等;与金香琴合作主演的有《艳阳天》、《渔村泪》等;与傅全香合作主演的有《小妹妹》、《花朝春》等。1950年6月,搭班文宣越艺社,与余彩琴、许瑞春、谢素云等合作演出于丽都花园剧场。是年10月,参加文化越剧团,与许瑞春、小傅全香、陈佩君等,演出于宁波大戏院。1951年9月,在越剧界抗美援朝捐献“越剧号”飞机的义演中,以老艺人身份参加,在大众剧场主演了《梁山伯与祝英台•回十八》。此后,即息影舞台。1938年,丽歌唱片公司灌制了她演唱的《梁山伯回书》唱片1张,与赵瑞花演唱的《楼台相会》唱片3张。1939年,丽歌唱片公司灌制了她演唱的《十二抽屉》唱片1面。1942年,胜利唱片公司灌制了她和姚水娟演唱的《十八相送》唱片3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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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  • 行当:小生

资料来源:上海越剧艺术研究中心《上海越剧志》人物传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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